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門(單位),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科技社團獨特優勢,進一步促進全省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擴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2015〕15號)精神,現就穩妥推進省科協所屬學會(以下簡稱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按照政府主導、科協主動、規則公開、嚴格監督的要求,堅持試點突破,堅持學會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與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相結合,發揮學會獨特優勢與試點項目相互促進,引導學會有序承接科技類社會化公共服務職能。圍繞創新體制機制、探索改革路徑、積累改革經驗,加快學會社會化、專業化改革進程,以學術導向和服務導向為重點,提升學會創新發展和服務能力,推動學會在競爭中成為政府轉移職能信賴的選擇對象。加強對學會的指導、監督與評估,重要環節要嚴格履行報批程序,防止簡政放權“自由落體”,確保職能轉接后社會服務不放空、持續監管不放松。堅持社會化公共服務定位和去行政化思路,不斷完善符合學會特點的工作方式,堅決避免“紅頂中介”“二政府”現象。
政府部門取消部分職能后,積極引導有關學會采取有別于政府部門審批的方式,加強對服務行為的規范,發揮自律作用。政府部門有關職能中涉及專業性、技術性、社會化的部分公共服務事項,適合由社會力量承擔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委托學會承擔。
二、工作目標
(一)學會服務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協同作用有效發揮。根據政府部門改革和簡政放權要求,引導學會拓展職能,主動服務,在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二)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的機制更加完善。建立政府部門、科協、學會之間銜接緊密、規范有序的工作推進機制和職能轉接長效機制,形成良好的工作平臺和運轉模式,為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提供經驗,為全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提供范例。
(三)學會發展能力明顯提升。重點打造一批組織架構健全、體制機制完善、運行管理規范、服務能力較強、充滿發展活力的省級綜合示范學會,逐步形成好學會增多、強學會更強的整體格局,努力在建設一流現代科技社團、承接政府轉移職能上走在全國前列。
三、主要內容
(一)相關科技評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魯發〔2016〕28號)要求,參照中國科協擴大試點工作方案,以服務科技發展、科學決策為目標,以客觀中立、開放實用為導向,充分發揮科技社團在科技評價中獨立第三方作用,推動建立健全科技評估制度,提供宏觀層面的戰略評估,促進科技評價的公平、公開和公正,形成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的運行機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省科技廳等部門委托,以后評估為重點,開展以下方面的試點探索。
1.省級科研和創新基地評估。圍繞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運行情況和能力建設,由政府部門按照省級科技計劃管理改革要求擇優委托具備條件的學會、專業機構等作為第三方,按照要求開展評估工作。
2.省級科技計劃實施情況的整體評估。圍繞省重點研發計劃等內容,根據省科技計劃監督評估通則和標準規范,按照省級科技計劃管理改革要求和實際需要,配合開展省級科技計劃的實施情況、績效、成果等整體評估,從反饋角度對相關機構組織實施計劃任務情況提出評估咨詢意見。
3.省級科研項目完成情況評估。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和實際需要,在科研項目完成后的一段時間內,圍繞科研項目產生的效益、作用和影響等,依據科研項目的實效數據和必要的預測數據,開展系統、客觀、專業化的后評估,從反饋的角度為政府部門、行業社會、科研主體等提供具有專業權威性和公信力的評估意見,為科技管理部門決策提供參考。
(二)相關工程技術領域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圍繞推進科技人才評價專業化、社會化的總體要求,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有序承接相關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三)技術標準研制。選擇3D打印、物聯網、工業機器人、新能源汽車、中醫藥等專業領域,圍繞我省產業轉型和戰略性產業發展需求,鼓勵學會面向新興交叉學科和市場需求空白,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促進形成產學研相結合的團體標準研制模式,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發揮團體標準作為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優勢,逐步形成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及時總結試點經驗,為完善省標準化工作的相關政策法規提供支撐。
(四)省級科技獎勵推薦。按照《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進一步完善科技獎勵推薦提名制度,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擴大專業學會推薦范圍。進一步完善學會推薦的遴選和動態調整機制,引導學會強化自身管理,嚴格工作規范和程序,穩步提升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其他科技類公共服務職能。根據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推動學會拓展科技類公共服務職能。以服務科學決策為目標,鼓勵學會主動承接政府科技決策咨詢和基于科技的經濟社會發展決策咨詢。圍繞政府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組織學會開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學科建設、行業發展規劃等第三方評估。以提升科技人員創業創新能力為重點,鼓勵學會幫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培養急需人才,為科技人員繼續教育提供優質服務。在科協主辦或承辦的青年科技獎和優秀科技工作者評選、院士推選、省高端智庫人才隊伍建設、“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工作中更好地發揮學會作用。
四、組織實施
(一)工作步驟。試點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各階段工作嚴格遵循工作步驟,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按期完成。
1.部署動員階段(2017年4月-5月)。召開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試點工作部署推進會,對試點工作進行部署動員。按照省委審批的工作方案和部署推進會安排,省科協與政府有關部門協商溝通,達成共識。
2.實施階段(2017年5月-10月)。政府有關部門梳理可轉移職能清單與省科協對接;省科協面向學會發布可轉移職能清單,提出可承接職能清單;對應政府部門對省科協提供的學會和可承接職能清單進行審核;簽署《山東省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試點項目任務書》;參與試點項目的學會分別編制試點項目實施方案,并報送對應政府部門審查;試點項目承擔學會與對應政府部門協調溝通,明確項目工作目標、組織結構及分工職責、工作模式、工作機制、保障措施等,進一步完善項目實施方案;省科協與對應政府部門共同指導督促各承擔學會按照項目實施方案全力推進試點工作,健全試點工作協調管理機制、監督機制、約束機制和評估機制;及時了解政府有關部門對試點項目的意見建議,聯合有關政府部門對試點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適時對試點項目運行情況開展評估,形成試點工作績效報告;征求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會意見,初步形成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工作相關規范。
3.總結階段(2017年11月-12月)。指導學會開展試點項目總結,撰寫項目總結報告;全面總結試點項目情況,形成工作報告;梳理試點工作的分類承接模式、工作規范、工作機制等制度機制成果,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編印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工作典型案例。
(二)完善協同推進機制。建立由省科協牽頭,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和有關試點項目對應政府部門以及試點項目承擔學會參與的協商制度,加強合作,協同推進。政府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處室,加強協調對接。
(三)建立項目實施團隊。每個試點項目由承擔學會與對應政府部門組成項目實施團隊,承擔項目具體實施工作。試點學會要明確負責人,成立專門機構。
(四)明確綜合協調部門。省科協負責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承擔跟蹤服務、第三方評估、研究論證、會議組織、材料準備、協調保障等工作。圍繞試點工作的階段性任務,調整組織構架,充實工作人員。
五、有關工作制度
(一)分工責任制度。政府有關部門結合簡政放權和推行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工作實際,提出可轉移職能清單。省科協履行組織推進所屬學會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職責,把具備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基礎條件的學會納入推薦范圍,由對應政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擇優確定委托主體。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民政、財政、法制等部門審核評估學會可承接職能清單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經省政府同意后,由對應政府部門、承擔學會與省科協簽署《山東省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試點項目任務書》,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作方式等,確定項目目標、重點任務、時間進度、質量要求、量化考核指標和資金來源等。省科協與對應政府部門共同對項目承擔學會在能力建設和保障機制方面加強指導和監督,為項目承擔學會更好地發揮資源優勢、按照要求承擔好委托職能提供支持。
(二)項目負責人制度。項目實施團隊負責人原則上由學會秘書長以上的學會負責同志擔任,并經學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同意。項目執行過程中重大事項應按照民主決策程序,由學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三)例會督導制度。試點工作涉及部門定期召開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試點工作例會,交流項目進展情況,研究制定階段目標和推進重點,統籌推進項目進程,協調解決問題。
(四)信息交流制度。建立試點工作信息公開制度,在省科協網站、試點學會網站或社會媒體上公開發布工作進展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編發工作簡報。
(五)監督評估制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督管理,由省科協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適時對試點項目運行情況開展評估,全面總結試點工作中的經驗,及時發現問題,提高試點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樹立全局意識,積極履行職責,支持省科協所屬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省科協牽頭,與相關部門合作,搭建政府職能轉接信息發布平臺,及時發布政府部門轉移職能和學會承接職能的信息,建立政府部門與學會之間的銜接渠道。加強統籌、協調和溝通工作,完善對學會培育、扶持的有關政策規定,形成穩定、有效的學會監管和業務指導體系。對照中國科協擴大試點工作方案,引導我省有關學會與相應國家學會對接,探索參與中國科協擴大試點工作的渠道。
(二)形成工作規范。省科協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推進學會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相關規范,把試點經驗凝煉上升為規范性文件。重點建立適度競爭的學會擇優遴選機制,完善以綜合實力、管理質量、服務水平為核心的承接資格條件和履職能力標準,引導激勵學會建立社會化公共服務的績效評價機制。
(三)提供經費和政策扶持。有關部門要完善相關的社團管理、財務管理、收費等政策。建立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省財政支持實施“學會創新和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學會承接能力。加強學會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與政府購買服務改革、事業單位改革、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等的協同性。按照相關改革要求及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研究明確適合向學會購買的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對試點學會給予扶持。
(四)提升學會能力。按照建立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的要求,全面深化學會改革,完善學會內部治理機構和治理方式,培養專門隊伍,加強學會自主、自治、自律能力,形成成熟的現代科技團體組織體制、運行機制和活動方式,擴大社會影響力和公信力,切實把學會建成能負責、可問責的現代科技團體。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引導學會加強與相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的合作,充分利用資源,取長補短,不斷提升創新發展和服務能力,公平公正開展試點工作,不斷提高相關科研活動的學術性、專業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