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
為激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現創新發展,推動全省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辦法》(魯科字〔2019〕91號,以下簡稱《補助辦法》),現組織開展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和標準
(一)受補助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在山東省境內(不含青島市)注冊、會計核算健全的居民企業;
2. 企業開展的研究開發活動符合國家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所屬范疇,并已申報享受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3. 2018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2018年度研發投入須較上年度增加且占當年銷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8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2018年度研發投入須占當年銷售收入的5%(含)以上。
(二)補助標準
1. 符合上述條件的2018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按其2018年度較2017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部分的10%給予補助;
2. 符合上述條件的2018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按其2018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10%給予補助;
3. 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不足1萬元的企業按1萬元補助。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流程
1. 聯合工作機制。根據《補助辦法》,省級、市級及以下財政共同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其中,省級財政補助50%,對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企業補助60%,市級及以下財政負責補助剩余部分,各自承擔比例由各設區市自行確定。市級及以下財政負責部分中,市級承擔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企業補助比例應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擬與省級聯合實施企業研究開發補助工作的市,請務必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將市級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報送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稅務局備案,且擬與省級聯合實施企業研究開發補助工作的市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要根據《補助辦法》和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符合條件企業開展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報。
2. 申報組織。省科技廳、省稅務局已根據2017-2018年度研究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申報相關數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相關信息進行了初步測算,現反饋給你們(附件3)。請參考卻不局限于反饋的信息,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申請表》(見附件1)。
3. 審核推薦。各市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對當地企業補助資金申報情況進行審核,確定補助對象,核定省級和市級及以下分別補助金額,匯總后務必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將《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匯總表》(見附件2,一式三份)和《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申請表》(一式六份),正式行文報送省科技廳。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補助資金申報情況由所在市匯總上報。各市、縣結合補助資金申請情況安排本級預算資金。
(二)切實做好申報審核工作
此次申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市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將落實好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政策作為支持企業創新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的重要舉措,指定專人負責,根據《補助辦法》和本通知要求,積極指導和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補助政策。同時,要認真履行審核職責,避免因審核把關不嚴造成推薦信息不實。申請財政補助的企業需對所提報的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
報送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611室
聯系方式:叢培虎 劉玉國 0531-66777329
政策咨詢:省科技廳高新處 0531-66777036
省財政廳科教處 0531-82669901
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 0531-85656356
附件:
1. 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
2. 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匯總表
附件請點擊原文下載: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