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高層次創新體系,為加快實施“八大戰略”提供支撐,依據《山東省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我委擬組織開展2020年省級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工程實驗室研究方向屬于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重點領域。優先支持生物安全、生命健康、遠程醫療等疫情防控領域的實驗室。
(二)工程實驗室現有條件滿足有關規定,特別是研發設備、研發場所、研發投入、研發人員等指標應達到《管理辦法》(見附件1)規定的相關標準。
(三)承擔單位高度重視創新工作,能夠持續在人才、資金、宣傳等方面為實驗室建設和運行提供支持,為工程實驗室建立健全的組織體制和靈活有效的運行激勵機制。
二、工作程序
(一)認真篩選并指導有意愿、有條件的申報單位編寫《山東省工程實驗室申請報告》(見附件2),準備有關證明材料及真實性聲明。
(二)請各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屬地原則,擇優推薦申報不超過10個工程實驗室;省屬單位由行業主管部門行文推薦;中央駐魯單位自行行文申報,均請于4月30日前向我委報送申報文件、申請報告和一覽表(紙質版、電子版光盤各2份)。
(三)我委將于5月10日前對紙質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并分配在線系統登錄賬號和密碼。初審通過的工程實驗室申報單位可登錄“山東省工程實驗室申報及評價系統”(具體網址另行通知),輸入賬號和密碼進行登錄,按要求在線填報運行信息表,上傳提交《山東省工程實驗室申請報告》及有關證明附件。
附件:1.《山東省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doc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3月26日